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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长寿区林业局公开选聘国有林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简章

未知 | 2020-07-28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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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重庆市长寿区国有林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同意报考证明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公开选聘国有林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长寿区国有林场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现公开选聘长寿区国有林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选聘对象

  全区范围内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现聘专技八级(管理八级)及以下岗位的人员。

  三、选聘岗位和名额

  森林管护专技(管理)岗位3名。具体聘用岗位及等级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办理。

  四、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具有勤奋好学、吃苦耐劳的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下(出生时间为1985年7月28日及以后),限男性。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四)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时间截止2020年7月28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符合通用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4.尚处在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选聘方法

  选聘采用面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至8月6日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长寿区国有林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提交报考申请,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327617740@qq.com(联系人:吴萍,联系电话:023-40241068)。报考者要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选聘资格。

  长寿区林业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并告知面试有关事宜。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再退还有关资料及告知后续事宜。

  3.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系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附件2),年度考核结果佐证材料,职称资格证书、获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面试

  面试由长寿区林业局组织,参加面试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候考室报到,超过规定时间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进入考核环节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拟选聘人数1:2确定。由长寿区林业局对拟选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并对选聘条件进行复审。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选聘岗位人数,根据面试成绩和考核考察结果由长寿区林业局党组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由长寿区林业局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要求

  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要严格选聘条件和选聘程序,自觉遵守选聘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经发现,取消其选聘资格。

  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萍

  咨询电话:023-40241068

  附件:

  1.重庆市长寿区国有林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同意报考证明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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