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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市特岗教师招聘条件及范围

未知 | 2020-06-23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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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在1989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5.符合附件1相应岗位的要求;

  6.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可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考;往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取得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

  7.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在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

  (二)下列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9.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10.现役军人;

  11.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12.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3.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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