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审考察形式
从理论上讲,政审分为面审和函审。
面审是指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政府人社、组织部门派专员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实地调查访问,通过查看人事档案、约谈考察对象的部门领导、直接主管以及人事主管等方式了解情况,最终形成政治审查报告。
函审指的是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人社厅、组织部通过发公函的形式调取拟录用人的档案,通过档案完成政治审查。
目前绝大部分都是采取的面审。
二、政审考察流程
1、进行个别谈话。
个别谈话的范围一般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单位中层正职,所在部门其他工作人员。因考察对象行业、职业分布不同,个别谈话的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
2、审核档案及有关材料。
请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在考察当天提供其人事档案。
如考察对象档案由人事代理机构托管或由其他机构管理的,考察组应到其档案管理机构现场查阅档案。
3、与考察对象面谈
考察组同考察对象进行面谈,要求考察对象介绍家庭成员情况及个人有关事项,了解其工作、经历、生活、家庭等情况,考察其自我认知、报考动机、思想品德、性格特点、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以及缺点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