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务员报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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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务员是考什么内容?

未知 | 2020-04-0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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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分笔试、面试。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包括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分值100分,时间为4月20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人员,还要参加公安类专业科目考试

  为测查从事乡镇级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提高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精准科学性,本次针对各区县乡镇级职位进行申论单独测试(在附件1中申论考试类型标注为“申论2”)。

  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后续工作具体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请于5月21日9:00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同时,根据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比例,按照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最后一名报考人员成绩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均进入。

  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区县党委组织部和市级部门具体实施。

  面试工作按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社发〔2009〕1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指标比例低于1︰2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其中,公安人民警察基层警务技术岗(法医)职位,市司法局所属司法人民警察职位中有“司法执行及技术类”专业要求的职位和狱医职位,当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指标比例低于1︰2时,考生面试总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市政府外办、市审计局所属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其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百分制)占面试总成绩的30%。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7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4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40%、30%、30%的比例合成,其考生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60%+面试成绩×40%。

  其余职位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

  招录单位在面试结束的当天向应试人员公布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上述成绩和名单于面试结束1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查询。

  面试后,各环节均不开展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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