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委编办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渝北区委编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信息网络岗位人员(非在编聘用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1名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机关党建、宣传、网络、信息等工作,同时需协助科室人员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章守纪,无不良记录。
(二)身心健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能胜任工作职责,具有团队精神。
(三)熟悉机关工作,能熟练运用常规办公软件,有较强公文写作能力、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男女不限。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9月26日9:00-12:00,14:00-17:00。
(二)报名地点:渝北区委编办综合科(渝北区双龙大道153号二楼)。
(三)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招聘条件者,须持本人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以及各级各类获奖及荣誉证书等,并填写《报名表》(附后)。
五、招聘办法
通过两江人才人才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报名、查看报名资料、初步筛选合格后组织笔试面试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面试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通知面试人员如主动放弃面试,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补充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察根据个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录用体检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人员体检标准》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体检由区委编办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检查,其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录用。
六、聘用
(一)试用。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制度,与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按有关规定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1个月。
(二)聘用。根据试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七、待遇
试用期间月工资2500元,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3500元,涉及考核、续聘、辞退等按照聘用合同和相关规定执行。并按国家规定办理“五险”。工作日提供0元早、午餐,享受双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娟;
联系电话:86016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