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商圈办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用临时用工人员简章
为充实区商圈办党群服务中心及文职工作力量,进一步优化商圈办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群团工作指导员及文员。
一、 招聘条件
(一)群团工作指导员: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党建及群团工作的义务,具有吃苦耐劳、奉献为先的思想,品行端正;
3.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 中共党员;
6. 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并具有一定的党建或群团工作经验;
7.政治过硬,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文员: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文员的义务,具有吃苦耐劳、奉献为先的思想,品行端正;
3.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人际沟通能力;
6. 熟悉电脑操作;
7.政治过硬,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4日至9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大渡口区松青路96号商圈办综合科。
(4)报名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与水平的资料、近期二寸彩照1张。(未被录用者资料恕不退回)。
(5)资格审查:商圈办综合科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
2.面试
综合科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后对符合要求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由区商务委招聘临时用工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并打分,打分结果提交商务委党组会审议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3.体检
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面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4.档案审核
对体检合格者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表现情况进行审查。因档案审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面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5. 公示
档案审查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
6.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在规定的日期,携带相关材料报到。自动放弃录用产生的空缺,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工作待遇
经面试、体检、档案审核、公示合格的人员,聘用到区商圈办工作,试用期2个月。聘用合同二年一签,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落实报酬及社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区商圈办综合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68083116)
区商圈办综合科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