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铜梁区2019年面向“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重庆市铜梁区2019年面向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我区拟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指标
此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其中,2017年招募服务期满的6名“三支一扶”人员,2018年招募服务期满的3名研究生学历的“三支一扶”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开始前一日)。
4.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铜梁区2017年、2018年三支一扶人员。
6.各个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铜梁区2019年面向“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7.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上限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签约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局、区卫健委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考。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2日(星期四)
2.报名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局(东城街道中兴东路989号,重庆市铜梁区人力社保局办公楼1410办公室)。
3.报名材料: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服务期满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考试考核
1.笔试。拟定于2019年9月13日(星期五)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拟定于2019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由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局、区卫健委会同相关单位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核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具体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3.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劳永逸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上限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网(http://rlsbj.cq.gov.cn/)铜梁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s://www.cqstl.gov.cn/Index.s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公告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4564025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