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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大渡口区面向社会招聘25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简章

未知 | 2019-07-29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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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区属国有企业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大渡口区属国有企业非区管干部人员进出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研究,决定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渡口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一、招聘名额和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25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大渡口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6.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2019年8月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必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2019年8月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区属国有企业人员的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人民法院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7.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企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要求

  1.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开始之日前一日(即2019年7月31日),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

  2.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开始之日前一日(即2019年7月31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日—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市场 (大渡口区春晖南路一号移动互联网产业园一楼)。

  3.联系单位及电话: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局,17843889938。

  4.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时,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分别竞争、分别聘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的《大渡口区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简章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加盖相关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单位公章);

  (3)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5.委托报名的,代办人须持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报名材料进行报名。

  6.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将会同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简章要求,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并现场告知初步审查结果。各岗位报名人数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将于2019年8月7日前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ddk.gov.cn/)公布。对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9年8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报名地点发放《准考证》;对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应说明理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试

  各岗位招聘名额与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商招聘企业确定是否继续进行招聘。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100分制,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笔试为《综合知识》测试,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9年8月10日(详见《准考证》)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成绩及面试相关事宜将于2019年8月19日前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ddk.gov.cn/)公布。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也将同步电话通知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面试相关事宜,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分数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出现缺额的,递补轮次由区人力社保局商招聘企业确定;达不到比例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征求招聘企业意见后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招聘。

  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9年8月24日(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示,考生也可登录“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进行查询。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对于招聘名额与参加面试人数为1:1的岗位,考生的综合测试成绩应达到60分,且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成绩,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三)体检

  体检为等额体检,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根据所报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另外加试结构化面试,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招聘企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企业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企业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劳永逸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四)考察

  考察为等额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则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招聘企业组织进行,招聘企业位要认真制定考察标准和工作方案,将考察有关事宜书面通知考察人选,并及时与被考察人所在单位进行沟通。考察重要的考点为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度、政治业务素质等。考察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上限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若在体检或考察阶段出现缺额的,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其他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轮次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商招聘企业确定。如递补人选总成绩并列的,则按前述原则确定。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和大渡口区行政中心一楼大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职称、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确认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企业填写《大渡口区属国有企业非区管干部人员聘用审核备案表》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报区国资委审定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其他事宜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联系电话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简章由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23-68871735。

  附件:

  1. 大渡口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大渡口区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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