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升医疗、科研和管理水平,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渝人发社〔2011〕327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326号)等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外科副主任医师1名。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外科副主任医师1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重庆市东南医院考核招聘外科副主任医师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外科副主任医师职称,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三)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语言流畅,思维敏捷,综合素质强。
(五)招聘后,须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
(六)具备《重庆市东南医院考核招聘外科副主任医师一览表》列出的招聘条件;
(七)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未受过任何处分。
(八)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九)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上限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实施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 3 月16日至2018年3月22日(工作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重庆市东南医院人力资源部,南岸区茶园新区通江大道98号)。联系电话:023-68852386。
3.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片1张;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应聘有工作经历(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应聘者本人的劳动合同和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明细复印件。
(5)其他学术性代表成果(如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等)、获奖证书、各类上岗证书等能证明自己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上述材料前3项为必备材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参加考试考核。
4.报名资格审查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重庆市东南医院考核招聘外科副主任医师报名登记表》。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在报名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东南医院(http://www.cqdongnanhospital.com)网站公布。
5.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同一专业的,经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二)考核
1.考核时间:2018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地点:重庆市东南医院。
3.考核方式:采用试岗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4.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核总成绩(100分)=试岗成绩20分+面试成绩80分
考核不合格者(即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三)体检
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
体检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劳永逸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养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若资格条件复查、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取消该招录指标,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网及 重庆市东南医院(http://www.cqdongnanhospital.com)网上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新招聘的人员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
六、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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