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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重庆綦江区扶欢镇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招聘4人

綦江人民政府 | 2025-07-17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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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綦江人社〔2020〕45号)、《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綦江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綦江人社〔2023〕1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经扶欢镇党委政府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岗位为公共环境绿化岗,用工地点在崇恩村、民主村、青岩村和大石板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属于编制内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我镇脱贫人口及监测户,性别不限。

  (二)招聘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 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负责,服从安排;

  3.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安置对象

  1. 在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已就业的人员;

  2.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等专(兼)职工作人员;

  3. 财政或其他部门已安排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工作人员;

  4. 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负责人(如经营者、法人代表、负责人)、投资人(股东)、主要人员(如董事、监事、经理)等已就业、创业人员;

  5. 失信被执行人;

  6. 无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因残疾或患重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7. 因户籍迁出重庆市等不再符合安置对象的人员;

  8. 已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9. 其他不符合安置对象的人员。

  四、公开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7日至7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

  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便民服务中心或扶欢镇各村居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

  本人到现场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主页、增减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扶贫手册(或证明)、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五、竞聘流程

  (一)资格审查

  扶欢镇便民服务中心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对照岗位报名要求,同市场监管所、乡村振兴办等相关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告知初审结果。

  (二)考察

  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三)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辖区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任职手续。非全日制按照每小时23元计算工资(由用人单位据实发放)。

  七、其他

  (一)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三)在任职期间违反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聘。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扶欢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023-61270042

  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7日

  来源文章:https://www.cqqj.gov.cn/zwxx/gggs/202507/t20250717_14822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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