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季度集中招聘考试指南
一、笔试考务安排
1. 本次考试何时可以下载打印准考证?
答: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5年6月10日9:00—6月15日9:0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2. 考试时间地点?
答:(1)公共科目笔试。公开招聘(遴选)公共科目笔试考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时间定于2025年6月15日(星期日)8:30—12:00。考核招聘需组织公共科目笔试只考一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时间定于2025年6月15日(星期日)8:30—10: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区县事业单位考生一般在报考岗位所在区县参加考试;报考市属事业单位考生在中心城区参加考试。
(2)专业科目笔试。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初定于2025年6月15日(星期日)14:30—16:30,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专业科目笔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科目笔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或通过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指定的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通知。市属事业单位遴选专业科目笔试的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通知。
(3)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招聘公告明确的通知渠道。
3. 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可凭公安部门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参加考试;也可凭电子身份证进入考点,到考务办履行相关手续后参加考试。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考试前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4. 笔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是什么?
答:预计2025年7月中旬,考生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中“人事考试成绩查询”栏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可通过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中“人事考试成绩查询”栏或招聘方指定的其他官方网站等进行查询。
5. 公共科目笔试准备及考试要求?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并注意以下几点:
(1)在考试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必须同时具备)进入考场。经监考人员核对信息无误后,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并对号入座。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考生必须自备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考试不得使用涂改用品和计算器。
(3)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有关设备、文字资料带至座位。
(4)不能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不能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传播。考试期间(结束前),非法复制、获取、传递、散布试题及答案等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试结束后,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的,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6)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7)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应条款严肃处理。
(8)建议考生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按时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6. 考生怎么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答:面试人选应按招聘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或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对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需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若因考生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三、面试体检考察
7. 面试人选如何确定?
答:A. 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1)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折合计算各科笔试成绩,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2)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2:1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B. 区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
(1)通过报名审核且按规定缴纳考务费的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需进行公共科目笔试;未达到8: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需笔试岗位,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2:1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C.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1)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折合计算各科笔试成绩,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2)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2:1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于紧缺岗位的,经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降低比例开考。
D. 市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
(1)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不组织笔试,由招聘方直接组织面试(面谈)考核,不作开考比例限制。
(2)公告附件2中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一般应达到2:1,未达到的,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紧缺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3)公告附件2中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考生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招聘方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若达不到3:1比例,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未达到8:1的,由招聘方按规定程序直接组织开展面试。
E. 市属事业单位遴选。
(1)各岗位进入面试〔含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考)〕资格复审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笔试成绩折合规则,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2)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2:1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决定是否继续后续流程。
8. 面试时需带哪些证件和材料?
答:参加面试时,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招聘方明确的其他佐证材料。
9. 面试怎么组织?
答:面试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聘方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关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10. 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答: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11.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答: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考核招聘),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方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核招聘)及遴选,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方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方同意后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拟聘公示
12. 公示形式、时间、内容?
答: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五、考试纪律
13. 本轮考试有哪些纪律要求?
答:此次公开招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4. 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答:在阅卷过程中发现考生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或有关鉴定机构确认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对当科考试成绩确认为零分,并进一步核查相关违纪违规事实后,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15. 考生还需周知哪些在考试过程中可能遭遇的限制性措施?
答:为保障考试安全与秩序,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必要时考试机构和考点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保守考试秘密的需要,对有关人员的相应行为作必要限制。
(2)封闭相关考试场所,制止无关人员进入。
(3)查验考生的身份证等证件材料,检查考生携带物品,必要时使用安全监测设备或者以适当方式,对考生实行检查。
(4)暂扣考生违反规定携带的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作弊的设备、工具、材料等物品。
(5)在考试场所内设置、使用视频监控、无线电探测、身份核验等电子设备,在必要范围内,对无线通讯进行干扰或屏蔽。
(6)制止和处理考生违反考试纪律、考场规则的行为,必要时可终止考生继续参加考试。
(7)对故意干扰、破坏考试的人员,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门处理。
若本考试指南与招聘公告不一致的,以招聘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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