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教师招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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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重庆市渝中职业教育中心招聘非编教师5人

渝中职教中心 | 2025-05-26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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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中职业教育中心始建于1952年,是一所集历史、人文、现代气息于一体的园林式学校,被评为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重庆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重庆市高水平中职学校、重庆市“双优”学校,并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十年突出成就奖。

  学校现开设有综合高中班以及信息技术、护理、汽修等17个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热门专业,其中美发与形象设计、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护理等4个专业为国家示范专业。为了适应职业教育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综合高中聘用教师,欢迎有志之士加盟我校,共谋教育事业。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现场综合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学科教师共计5人,具体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符合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精神。

  3.学历要求:应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和具有高中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有较为扎实的专业知识,能胜任普通高中学科教学工作。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身体健康,无残疾、传染病、精神病史。

  5.4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含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4.若隐瞒病史,且前期通过各项考核并入职,后期经调查有心理类疾病者,经协商将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请.有意者将个人简历和应聘报名表(附件2)于2025年5月20日-5月30日上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122484645@qq.com,简历必须真实,如不属实将取消录用资格。学校依据资料初审,初审合格者电话通知进行综合考核,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综合考核

  学科教师采取无生试讲和现场交流的形式,考试时请带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核时间和地方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政审

  综合考核完毕后拟定聘用名单张榜公示2个工作日,并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确立聘用关系,办理聘用(劳务派遣)手续。

  七、福利待遇

  试行基本工资+课时津贴+月考核津贴,按照规定购买保险,工作期间提供工作餐。学校还设立奖励机制,给予教师教学目标或特殊成就奖励。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简章以学校网站(http://www.yzzjzx.cn/)以及“重庆市渝中职业教育中心”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2、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3、本简章由重庆市渝中职业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4、学校地址:重庆市渝中职业教育中心(重庆市渝中区浮图关52号)

  联系人

  王老师

  电话:13667623206

  重庆市渝中职业教育中心

  2025年5月19日

  附件2:应聘教师报名表下载

  来源文章:https://mp.weixin.qq.com/s/DMGQp1otFGMColTz07rt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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