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务员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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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安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汇总

广安组工网 | 2024-03-13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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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关于2024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招、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定向招录公务员和基层选调生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招考公告要求,现将广安市2024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招、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定向招录公务员和基层选调生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被列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的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心理素质测试暂不宜者、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3月12日—3月14日。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广安市2024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二)广安市2024年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公安系统、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2024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广安市考试指导(市公务员测评)中心(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院)。

  四、资格审查所需资料(按下述顺序整理)

  请各位考生认真分辨所报考的类别对应的资格审查材料要求。

  (一)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应届大学毕业生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所)院(系)党组织、高校(院所)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的《四川省2024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双面打印1份(彩色打印或贴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由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出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毕业时间等情况证明并加盖印章。

  (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提供参军入伍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准确到具体日期,如xx年xx月xx日),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印章。

  (5)获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校级及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取得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获国家级奖学金的考生,须提供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已满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等相应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须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材料、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印章)。

  第(3)、(4)、(5)、(6)项所列条件须在2023年12月9日前取得,其中第(5)、(6)项所列条件须在大学就读期间取得。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的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24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双面打印1份(彩色打印或贴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准确到具体日期,如xx年xx月xx日),并加盖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印章。

  (4)服务地所在的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是否在2023年12月9日前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等内容(附聘用合同、年度考核文件)。

  (5)服务地所在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2023年12月9日前担任建制村(社区)“两委”常职干部(不含任期未满中途卸任人员)的任职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及部门表彰(须提供表彰奖励文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须提供上述符合报考选调职位条件材料之一。

  (6)须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未曾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借调(帮助)工作时间和就读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

  (二)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双面打印1份(彩色打印或贴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另需提供连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担任职务时间截止2023年12月7日,担任此两项职务的时间可合并计算,同时担任两项职务的不重复计算)的相应工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截至2023年12月7日任职已满2年、且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纳入全省统筹选派的现任和离任驻村第一书记,以及原纳入市(州)“三个一”帮扶力量管理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的相应工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市、区)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4.报考面向优秀工人职位的,另需提供近5年受到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奖励(表扬)文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四川省境内各类企业、务工单位生产经营一线工作(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时间截至2023年12月7日);对于在我省境内企业工作不满5年的,须提供在我省境内企业工作满3年的相应工作证明,并提供在省外企业工作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书以及社保缴费资料、工资发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或工资卡银行流水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报考面向优秀农民职位的,另需提供近5年受到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奖励(表扬)文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所在乡(镇)、村(社区)出具的在我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满5年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证明时间截至2023年12月7日)。

  6.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另需提供关于其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协议、服务年限以及服务期的现实表现、服务期满的考核结果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在川参加“大学生村官(限全省统筹选聘人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已转为正式教师报考的,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各1份;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2023年12月7日前退役的报考人员需提供高校毕业证和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借调(帮助)工作时间和就读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

  已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须出具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县级组织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的“未曾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四川省户籍或在四川服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书面证明材料。

  (三)2024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招、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202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双面打印1份(彩色打印或贴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者学生证上未详细载明专业、学制等情况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制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新就业的国企事业单位的,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请各位考生按照报考类别认真准备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合格者,务必持资格审查单位发放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考生请自备现金)。凡未按时报到、领取《面试通知书》和缴纳面试考务费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024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招、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和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自愿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川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形成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要求

  (一)请考生提前合理安排个人行程,确保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追究责任。

  (三)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告知资格审查单位。

  (四)后续有关体检、考察事宜,均以公告形式在“智慧党建·小平故里先锋”(http://www.gadj.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本公告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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