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
关于2024年成铁检察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4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现将2024年成铁检察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2024年成铁检察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已由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点对点发布,请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审查时间:2024年3月18日—2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审查地点: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404办公室(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2号,咨询电话:028-86432060)
三、面试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获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由本人带齐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1.《报考信息表》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笔试准考证1份;
4.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士学位认证报告、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请自行在教育部“学信网”“学位网”下载PDF版打印)。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查询。
5.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6.已辞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辞职批复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批复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之前;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事项
1.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2.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3.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及完整的证明材料,如发现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发予《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028-86432060。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