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派往彭水自治县司法局公开聘用行政复议助审员招聘启事
受彭水自治县司法局委托,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采用劳务派遣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复议助审员2名,派往彭水司法局从事行政复议助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行政复议助审员2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大学专科法学专业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4.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较好的写作水平;
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6.身体和心理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 9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地址:重庆市彭水县绍庆街道两江行政大楼一楼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内),联系电话:023-78869220。
(三)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纸质件1份,报名登记表电子档发送至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
五、考试
考试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以笔试、面试成绩之和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0号)等规定要求执行,由劳务派遣单位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者,由县司法局会同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实施劳务派遣。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的人员如有在职的,本人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购买五险一金,每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具体事项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78843201。
九、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请主动出示近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健康码绿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笔试、面试答题环节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
十、纪律要求
1.招聘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2.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本简章由重庆市彭水自治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
2021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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