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为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授权范围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医疗器械质量仲裁检验与鉴定、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生产许可检验、相关委托检验、相关资讯服务、承办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它工作。因业务发展需要,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现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本次招聘委托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方式进行。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业务室工作人员2名和体外诊断试剂检测室检验员2名。
(一)业务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负责业务受理、检验费用核算、档案资料管理、报表统计、中心领导和科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业务室工作人员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失业人员报考需提供失业证,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医疗器械检验职业,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勤勉,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如生物医学工程、机械、电子、医学、生物工程、药学、检验学、计算机等。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本科生或本科应届毕业生: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96年 1月1日以后出生),特特别优秀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研究生或应届毕业研究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1年 1月1日以后出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并结合各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5.了解相关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专业水平,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体外诊断试剂检测室检验员岗位职责:负责体外诊断试剂检测室日常检验工作和科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体外诊断试剂检测室检验员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失业人员报考需提供失业证,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医疗器械检验职业,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勤勉,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学历,如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生物技术、生物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等。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本科生或本科应届毕业生: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96年 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研究生或应届毕业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并结合各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5.了解相关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专业水平,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工作地点
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松牌路98号,预计2022年1月搬迁至水土高新园丰和路68号(重庆大地企业公园)。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 1月 30日前;报名邮箱504808025@qq.com。
2.报名要求:在报名期限内,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报名登记表》,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中心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现场考核。
(二)现场考核及体检
1.现场考核
现场考核前,报名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现场确认;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由科室负责人现场考核,按现场实作和专业知识考试问答,对应聘考生逐一考核评分(具体办法另定)。
考核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松牌路98号213室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和考察
现场考核后,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同一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由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并对资格进行复审。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和聘用
考生经资格审查、现场考核、体检和政审合格,由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与重庆市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再由公司派遣到我中心相应岗位任职。业务室新聘用人员培训期为1个月,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上岗;考核不合格者,可延长培训期再次考核上岗,但培训期不得超过3个月,如3个月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体外诊断试剂检测室新聘用人员培训期为3个月,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上岗;考核不合格者,可延长培训期再次考核上岗,但培训期不得超过6个月,如6个月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如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
(一)本次聘用人员不占用事业编制,人事关系(飞驶特派遣)、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及劳动合同执行。
(二)聘用待遇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依据中心聘用人员工资规定及劳动合同约定执行,绩效工资根据个人情况、所聘岗位及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
五、联系方式
涉及招聘有关问题可咨询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和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
六、其他
本方案由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负责解释。
原标题: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启事